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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工会是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,是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,全面履行“维护、建设、参与、教育”四项基本职能,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,完成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任务。其主要职责:

1.加强对教职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理论知识的学习宣传,帮助教职工不断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。

2.会同有关部门在教职工中广泛开展“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”创先争优活动,增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感,做好劳动楷模、先进工作者、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等的评选表彰工作。

3.围绕学院中心工作,制定工会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
4.组织召开教代会、会员代表大会,学习领会学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,听取教职工对学院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,强化民主参与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发挥好党政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。

5.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贯彻落实女教职工特殊权益有关法规条例,听取受理教职工的合理诉求,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解决。

6.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,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。

7.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,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,做好特殊困难教职工的看望慰问和救助帮扶等工作,让教职工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。

8.加强工会“教职工之家”建设,为教职工相互学习、相互交流搭建平台。

9.增强工会凝聚力,健全工会基层组织,发挥工会集体作用。

10.加强工会部门自身建设,建立健全相关制度,强化学习培训,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。

11.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,按照学院财务制度要求,管理使用好工会经费,为工会建设和开展各类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。

12.做好退休教职工活动的组织和看望慰问工作。

13.完成学院党委及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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